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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专家解读家庭农场

时间: 2013/11/04   作者: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周清明:家庭农场 扶持政策要跟上

 

    本报记者 奉永成

    一直从事水稻遗传育种、烟草遗传育种、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等研究方向的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周清明,在今年一号文件下达后,第一时间进行了仔细地阅读、研究。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扶持“家庭农场”,表明中央希望通过改革和创新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这就需要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出现更多的新型农民,有更多的政策支持。

    记者:为什么要发展家庭农场?

    周清明:我国是农业大国,发展家庭农场,可以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通过不断加大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因为家庭是农业经营最有效的主体,这种方式能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防止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耕地大面积抛荒。目前,我省家庭农业面临的问题是规模过小,成本过高。

    记者:成立家庭农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周清明:成立家庭农场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是机械化,通过机械化作业,节约人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种植水平;二是有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家庭农场虽然以家庭成员为核心,但是如果缺少种植技术,肯定没有收成,不善于管理也不会有效益;三是信息化,能及时了解农业市场动态,规划种植品种,畅通销售渠道。

    记者:结合我省实际,家庭农场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周清明:在我省,家庭农场还是个新名词,目前没有完全成型的家庭农场。对于这一新兴的事物,要发展好,首先需要政策上的支持,如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补贴,在现有的补贴基础上,进行奖励性补贴;其次,规范土地承包关系,畅通土地流转渠道。家庭农场在扩大种植规模时,肯定需要实行土地流转,现在的土地流转多数是口头协议,少数签订承包协议的也不规范,因此要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程序及法律体系,既让承包者种得放心,也让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为家庭农场主有目的地做好服务,如湖南农大,不仅开设了专门的新型农民培训班,还开通了网络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主全方位地提供技术支持。

    (动物医学院转自2013年2月26日《湖南日报》4版 作者:奉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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