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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动物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1、动物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院特点的复试录取办法,审议批准拟录取名单。
2、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按报考类型方向分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导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通知并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要求:
(1)认真研究复试内容。
科学设计和研究制定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精心设计复试流程。为保证全面考核与公平,面试试题需按考生人数的1.2倍准备充足的题量,满足复试要求。
(2)积极开展复试培训。
复试专家组组长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相关培训,并负责对本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进行复试培训和实际演练。未参加培训和实际演练的学科专业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3)精心组织复试。
①复试前须查验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②复试中要再次核实考生的身份、告知考生要诚信参加复试并要求考生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于专业知识测试部分,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
③完整记录考生复试情况、回收复试考生的复试材料;
④汇总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将复试结果送交学院复试工作组;
④负责对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⑤如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对于复试中由于考生或复试组专家身体出现意外等不可控原因导致复试无法进行的;或是对于复试结果有异议申诉的考生,经学院、学校评估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再次复试。
4、复试保障小组(各复试小组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紧急联系人:曾 珠(13787123232) 刘林艳(13548532454)
基础兽医学学位点: 伍 勇(15675803495)
预防兽医学学位点: 李 芬(13487587954)
临床兽医学学位点: 湛 洋(15874174276)
中兽药学位点: 柳亦松(18684669768)
全日制/非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点:胡仕凤(13974972250)
兽药创制与临床应用: 程 辟(18607317053)
动物疫病防治方向: 侯 婕(15286838771)
动物临床疾病诊疗方向: 李荣芳(15874247364)
兽医生物技术与应用方向:李基云(15600660542)
5、动物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dwyxy.hunau.edu.cn/。
监督办公室:湖南农业大学第三教学楼311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科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图所示:
序号 |
类别 |
学科专业 |
类型 |
学科 代码 |
总分要求 |
复试人数 |
英语 |
政治 |
专业一 |
专业二 |
1 |
学硕 |
临床兽医学 |
全日制 |
090603 |
251 |
18 |
33 |
33 |
50 |
50 |
2 |
学硕 |
预防兽医学 |
全日制 |
090602 |
251 |
10 |
33 |
33 |
50 |
50 |
3 |
学硕 |
基础兽医学 |
全日制 |
090601 |
251 |
17 |
33 |
33 |
50 |
50 |
4 |
学硕 |
中兽药学 |
全日制 |
0906Z1 |
251 |
5 |
33 |
33 |
50 |
50 |
5 |
专硕 |
兽医硕士 |
全日制 |
095200 |
300 |
132 |
53 |
53 |
75 |
75 |
6 |
专硕 |
兽医硕士 |
非全日制 |
095200 |
300 |
1 |
53 |
53 |
75 |
75 |
2、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类别 |
学习方式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上线 人数 |
研究方向 |
计划总数 |
其中单列指标 | ||
推免 |
单考 |
士兵 |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0906 |
兽医学 |
50 |
01基础兽医学 |
9 |
|||
02预防兽医学 |
9 |
||||||||
03临床兽医学 |
14 |
||||||||
Z1中兽药学 |
10 |
||||||||
专业型硕士 |
全日制 |
0952 |
兽医硕士 |
252 |
01兽药创新与临床应用 |
18 |
|||
0952 |
兽医硕士 |
02动物疫病防治 |
24 |
||||||
0952 |
兽医硕士 |
03动物临床疾病诊疗 |
26 |
1 | |||||
0952 |
兽医硕士 |
04兽医生物技术与应用 |
22 |
||||||
非全日制 |
0952 |
兽医硕士 |
9 |
9 |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
3、经院学术委员会和院招生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专硕生源充足方向的二级学位点完成本方向招生后,部分没有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国际合作项目的面试,学院将按初始英语成绩排名,以1:1.5比例开展面试(从6位候选人中选拔4名学生)。国际合作项目面试完成后,学院将未被拟录取的学生择优进行内部调剂,完成名额未录完的学位点的招生需求。
五、调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我校将在2023年4月6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复试的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时间
1、4月1日前,考生向各学位点秘书提交材料,学院收集资格审核材料并完成审核。
2、4月2日,参加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附件3)
3、各学位点面试时间地点(见附件4)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时 间:2023年4月2日14:00-17:00
时 间:2023年4月3日14:00-17:00
全日制/非全日制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点复试安排
时 间:2023年4月4日8:00-21: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及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如下:1、兽医药理学(第四版),陈杖榴 曾振灵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兽医内科学(第四版), 王建华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3、兽医传染病学(第六版),陈溥言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4、中药化学(新世纪第四版), 匡海学 冯卫生 主编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学硕、专硕参考教材一致)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面试: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和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兽医微生物学》和《兽医药理学》两门主干课程,考试在面试中每门课程选答五道必答题,每道题20分,每门课程按100分计算,加试科目每一门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6、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六)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调剂考生须在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参加调剂复试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 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 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二)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体检
学院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地址:湖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第三教学楼311室
联系电话:13787123232 曾老师
13548532454 刘老师
湖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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