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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校纪委监察处关于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14/04/03
作者:
点击: 次
关于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
通 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最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号令),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已经正式施行。这对于我们从严治校、依法履职、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为此,现将《两个规定》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全校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两个规定》,准确把握内涵,自觉遵守条规,相互提醒监督。
二、各单位要把《两个规定》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方便师生查阅。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两个规定》,率先垂范。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四、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doc
纪委监察处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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